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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工作人員投保相關問題

7/29/2024

 
勞保/退休金投保
無論員工是否有在其他公司兼職、工作期間多長,均需為他投保勞保與退休金。
 
健保投保
如預計聘僱大於三個月,每週工作預計超過12小時,則需要投保健保。但如果員工有在其他公司兼職,他可選擇在其中一家公司投保健保即可。(無論是否為應屆畢業生或在學學生)
 
在學學生或畢業一年以內的應屆畢業生,而且健保目前依附在父母底下,公司預計聘僱不超過三個月者,可不投保健保。(避免頻繁更換健保投保單位的便民政策)
 
工作時數
每天不得工作超過8小時,含加班時數後,每天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每週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每工作4小時,都應該休息半小時
 
加班費
平日加班前兩個小時為時薪*1.34,超過兩小時的部分為時薪*1.67
假日加班8小時以內為時薪*2,第9~10小時為時薪*1.34,第11~12小時為時薪*1.67
 
資遣費
解聘工讀生時公司也需要支付資遣費,計算方式與正職相同
如短期缺工應徵臨時員工,建議於合約載明聘僱期間,以免面臨資遣費問題。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0年4月30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公告自111年5月1日施行。

4/25/2022

 
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自勞工保險抽離單獨立法,依災保法第 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 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依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 發聘僱許可等雇主之勞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為被保險人。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規定 於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15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亦適用 之。
 二、依照災保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款、第4款、第5款、第6款 、第8款及第9款規定略以,本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所定領有 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之雇主包含: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且依法取得執業資格 5 35 第2頁, 共3頁 裝 訂 線 或開業執照,為執行業務僱用勞工者。 
(二)依法立案、核准或報備之人民團體、短期補習班、宗教 團體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三)依法許可或核准營業之攤販或公有市場攤商。 
(四)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或辦事處。
 (五)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成立之巷弄長照站或設置社 區照顧關懷據點之辦公處。
 (六)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或經稅 捐稽徵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稅籍編號者。 
三、前述單位取得說明二之各項登記(設立)證明文件或執業執 照(證書、許可函、核備函等)後,即使僅僱用1名本國籍 員工,亦為就業保險之強制投保單位,並得自願參加勞工 保險。又自111年5月1日起,即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強制 投保單位。 
四、雇主如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除依就業保險法之規 定核處罰鍰外,自111年5月1日起,將再依災保法規定, 核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依法公布投保 單位名稱及違法事由,經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則按次處罰。 又如勞工發生職災事故,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核給職災給付後,將向雇主 追還給付金額。
職保懶人包詳附加檔 

負責人勞健保加保相關規定整理-健保

11/8/2021

 
健保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全民健保」或「健保」,是本國一種強制性保險的福利政策。其收費的比例為:勞工自費30%、雇主60%、政府10%。自付或投保於職業工會時,收費比例為勞工自費60%,政府40%。
 
  1. 與勞保不同的是,健保只能選擇一家公司/職業工會/區公所投保,且健保是強制投保性質,負責人一定要保健保,但是負責人不可將健保投保在職業工會、區公所、或以他人眷屬身分投保。
  2. 負責人若有在其他公司任職,可以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分投保健保,自己公司則無須加保健保。
  3. 負責人若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分投保,且自己公司尚未聘請員工可以先不用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4. 負責人若投保於其他公司,且於自己公司有領取薪資所得時,應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5. 公司尚未聘請員工,而負責人又沒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分加保健保時,負責人需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在自己公司加保健保。
  6. 負責人只能以勞工身份投保在其他任職公司或以負責人身份投保在自己公司!
  7. 公司員工(含負責人)不到五人時,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加保時,月投保金額最低可舉證為$34,800元,但不得低於其他員工的最高月投保金額。
  8. 公司員工(含負責人)五人以上時,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加保時,月投保金額不得低於$43,900,且不得低於其他員工的最高月投保金額。
  9. 負責人在自己公司投保健保時,需全額負擔90%保費(另10%無論投保身分皆是政府補助)。
  10. 健保局會主動稽查負責人健保投保情形,且追補查核五年保費,切勿心存僥倖! 

負責人勞健保加保相關規定整理-勞保與退休金

11/8/2021

 
勞保與勞工退休金
勞工保險(簡稱勞保) (註1)是由公司為勞工加保,並每個月繳納保險費,來獲得保險服務,其提供的保障包含:傷害、殘廢、生育、死亡及老年給付,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為勞工加保的制度。其收費的比例為:勞工自費20%、雇主70%、政府10%。
 
  1. 與健保不同的是,勞保可以在多家任職公司重複投保(只要有工作的事實就應該投保勞保),但負責人的勞保不是強制投保性質,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可以選擇不要投保勞保。
  2. 負責人在自己公司無法享有就業保險(註2),公司亦無法為負責人提繳退休金,但負責人可以以自提退休金方式累積勞保年資,自提退休金最多6%。
  3. 負責人若有在其他公司任職,可以在該任職公司以勞工身分投保勞保,在自己公司可選擇重複加保或不加保勞保。
  4. 公司若只有負責人一人沒有聘請員工時,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負責人若想繼續累積勞保年資,可以選擇投保在職業工會累積勞保年資。
  5. 公司員工(含負責人)不到五人時,可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僅參加就業保險與勞退投保單位,為員工加保就業保險及提撥6%退休金。
  6. 公司員工(含負責人)超過五人時,必須成立勞保投保單位,為所有員工加保。
  7. 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加保勞保時,其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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